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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货物被“无单放货”了吗?

王术芳 /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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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单放货
  • 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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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无单放货,是出口业务中一个风险极高的现象。是指货物经船公司等承运人运到目的地后,收货人不需要凭提单就可以提货。老王给翻译下,就是说“提单还在出口商手里呢,货却没了”

    你的出口业务有收不回货款的风险,还有货直接被踢走的风险,今天咱们说下“无单放货”的风险。

    无单放货,是出口业务中一个风险极高的现象。是指货物经船公司等承运人运到目的地后,根据当地的法律,承运人就完成运输任务了,收货人不需要凭提单就可以提货。老王给翻译下,就是说“提单还在出口商手里呢,货却没了”。

    目前明确无单放货的有两个国家:巴西和安哥拉。

    巴西在2013年5月份发布无单放货政策(时间记不太清楚了,大约是这个时间)。

    安哥拉在2015年6月份发布无单放货政策。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在2015年6月份发布过针对安哥拉政府无单放货政策的风险提示,如下图:

    无单放货

    还有一些西非和拉美国家虽然没有明确发布无单放货政策,但实务中具有潜在的风险,各出口商们如果有出口到如下国家的,需要注意无单放货风险:

    西非其他国家:西撒哈拉、毛里塔尼亚、塞内加尔、冈比亚、马里、布基纳法索、内吉亚、内吉亚比绍、佛得角、塞拉利昂、利比里亚、科特吉娃、加纳、多哥、贝宁、尼日尔、尼日利亚。

    拉美其他国家:委内瑞拉、尼加拉瓜、危地马拉、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洪都拉斯。

    无单放货如何规避呢?

    因为无单放货国家对承运人强制交货,所以承运人是免责的,出口商没法起诉承运人。那么实务中要注意:

    1.先收款后发货(注意:有一些大咖们说通过信用证结算可以避免无单放货,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信用证结算只是提单等单据客户接触不到,而无单放货就根本不需要提单)。

    2.签订订单时在订单中列明未付全款前货物属于出口商、列明客户的付款具体期限,并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中信保、人保)。

    王术芳

    作者
    • 王术芳 海关总署青岛海关电子口岸特聘讲师
      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
      全球贸易通外贸微学院联合发起人
      某进出口集团财务总监
      河南豫满全球跨境电商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微信公众号:进出口财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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