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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不教不考的“黑”知识6:税收客体之无偿给付

杨雪松 /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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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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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增值税的税收客体以有偿为原则,无偿为例外。哪些无偿给付纳入课税范围,原因为何?

    增值税税收客体以有偿为原则,无偿为例外。哪些无偿给付纳入课税范围,原因为何?殊值讨论。

    增值税—不教不考的“黑”知识06:税收客体之无偿给付

    杨雪松

    作者
    • 杨雪松 中国注册会计师(原特许证券审计资格)、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执业律师。历任世界500强企业财务高管、中国最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高管、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学总裁班特聘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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