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初的稽核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大神们觉得还需补充什么...
很多工作就怕认真积累,主要认真积累,不断总结,不断改进,就会发现很快就有很大进步。每年进步0.01,这样N年以后,1.01的N-1次方就是很大的数字。
审计人员的考核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有些方面还是个难题,尤其是在量化方面。但是,只要不断地探索,不断地完善,总会找到合适本组织审计人员的考核方法。
对审计人员的考核不仅仅是考核的问题,在制定考核方法和方案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审计的定位和审计价值是什么?有了正确的方向,审计人员的考核才会朝着促进审计业务发展的方向前进。
对审计人员的考核,既不能大而全不便于实际操作,又不能少而偏忽略了关键环节,这就需要进行通盘的考虑,并且用发展的眼光设定一些前瞻性的考核指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稽核队伍管理,激发稽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精神,更好发挥稽核的职能作用,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根据《稽核基本准则及业务细则》、《稽核体系垂直化管理办法》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原则) 本细则所称的稽核人员考核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对稽核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达成工作计划目标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考核管理部门) 公司稽核部是稽核人员的直接考核部门。
第四条(效力作用) 依据本细则得出的考核结果作为稽核人员能力资格认定、聘任、晋降、奖惩及培训教育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指标
第五条(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内容分为绩效考核、行为考核、即时考核三方面内容,体现对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素质的全面评价。
第六条(考核方法) 在稽核人员业务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稽核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把开展稽核工作必需的基本技能、业务素质、知识经验和对稽核人员工作质量、效果与职业道德等要素,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类和归纳,确定基本指标来实施考核。
第七条(释义) 绩效考核是结合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对其工作执行情况(正确性、完善程度、速度、工作改进和改善情况)等内容进行客观的评价。
第八条(绩效考核指标) 绩效考核包括3项指标:
(一)计划达成率
(二)报表及信息报送(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项目质量
第九条(释义) 行为考核是对考核对象的工作行为及职业态度、职业道德等内容进行客观的评价。
第十条(行为考核指标) 行为考核包括4项指标:
具体指标包括:工作纪律、责任心、协作精神、分公司满意度。
第十一条(释义) 即时考核是对考核期间发生的特殊的、关键性的事例和行为进行过程控制,对考核人进行奖励和惩处,强调管理的灵活性和反应的及时性、是对周期考核的补充。
第十二条(考核方式) 即时考核依据本细则关于绩效考核与行为考核的考核指标,参照《绩效管理办法(2001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核计分标准
第十三条(量化原则) 根据工作考核的原则和要求,对绩效考核与行为考核指标进行了细分和量化,确定了各指标细项的具体考核标准计分值(具体内容需研讨),综合考评的基本得分合计为100分。
第十四条(权重设定) 分别对绩效考核结果和行为考核结果设定不同权重,绩效考核成绩的权重为70%,行为考核成绩的权重为30%。
公司稽核部计算出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成绩与行为考核成绩。
第十五条(计算公式) 考核对象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直属派驻人员:
绩效考核综合成绩=总公司绩效考核成绩
行为考核综合成绩=总公司行为考核成绩
综合得分=绩效考核综合成绩×70%+行为考核综合成绩×30%
专职稽核人员:
绩效考核综合成绩=(总公司绩效考核成绩×总公司权重+分公司绩效考核成绩×分公司权重)
行为考核综合成绩=(总公司行为考核成绩×总公司权重+分公司行为考核成绩×分公司权重)
综合得分=绩效考核综合成绩×70%+行为考核综合成绩×30%。
兼职稽核人员由所在分公司实施考核。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六条(考核时间) 考核方式分为周期考核和即时考核。
周期考核一般以半年为周期,分为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上半年考核一般在7月初进行,全年考核一般在12月末进行。
即时考核依据本细则规定对考核对象的各种表现即时做出考核评价。
第十七条(程序启动)公司稽核部根据工作计划,向考核对象发出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八条(书面述职)考核对象填写述职报告,报送至至公司稽核部。
第十九条(考核)公司稽核部依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对象工作表现和述职报告分别使用考核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公司稽核部汇总统计出考评对象的综合得分。
第二十条(结果排名)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分结果进行排名,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生效,考核成绩分为:A(含A-)、B(含B+、B-)、C(含C+、C-)、D、E五级十档,分布比例为:
第二十一条(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在职务职级晋降、薪资水平晋降、待岗或解聘、稽效奖金发放比例方面的应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意见与申诉) 考核之后,就考核结果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考核对象对考核成绩持有异议可以向公司稽核部提出书面申诉,稽核部应指定专人进行调查。
第二十三条(建档) 公司稽核部为每位稽核人员建立稽核工作档案,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稽核人员的考核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稽核部负责对本细则的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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