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多万个体户 你们的优惠来了
中国财税浪子学习书简
2020年第065期
本期手册制作于2020年02月25日
国务院: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个月 其他地区降至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0年2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
我们重点分析一下一、二、五个问题。
第一、本次降低增值税征收率或者免税属于临时性、阶段性税收优惠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这个规定来看,国务院有权对征收率进行调整。国务院决定: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1、本次新闻通稿只强调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在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是否同步降低适用的征收率,新闻通稿没有提及。
2、对于涉及的适用5%的征收率的情形,湖北免不免,从新闻通稿来看似乎不是太清晰。其他地区是说3%降到1%,那么5%的是否降到1%,也同样没有明确。
3、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期间是季度,按照季度征税,这就意味着3月征收率和12月不一样;4.5月征收率和6月不一样。具体征收率的适用,我们仍然建议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定。这对税务机关的征管也是一个考验。
4、已经适用免征增值税的业务不受本次征收率临时调整的影响。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免征增值税同样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5、临时性政策不影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的落实,比如适用1%的小规模纳税人,仍应允许其先适用季度30万(月份10万)元的免税标准。
6、这三个月里边,发票中的税率栏怎么开,开专票怎么办?这些问题我们今天先不讲,待正式政策文件出台后,我们继续安排讲解。
第二、关于社保费的免减
2020年2月20日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2020年2月20日 人社部发【2020】11号)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做出规定。实行所谓的免、减、缓。具体内容大家可以仔细阅读人社部11号文原文或者参考《又有三项优惠政策出台了》。
实务操作中,有的个体户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我们不强制要求其上社保,其业主在很多地区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对于有雇工且正常给员工参考的情况下,也存在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也属于经营行为,理应享受和企业一样的社保支持性政策,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与必要的减免。
基于此,2020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补充规定: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这也是对广大个体户雪中送炭,是对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实实在在的扶持。
第三、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支持出租方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
这一块主要看各地地方性政策的配合,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我理解这一块应该是具体由各地来出台政策,具体可能是因地制宜的,这也是对各地立法智慧的一场考验。此前有一个我们《税客战“疫”免费课》微信群的群友给我推来一个地方性政策,期初我不太愿意看,因为感觉疫情期间很多地方给的优惠都是重申既有的政策,重复上位法,但是却发现安吉这个政策确实很有亮点。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发布的针对新冠肺炎的32条举措,其中:18.房产出租的房产税减免。为企业或租户免租金2个月(含)以上的业主(房东),可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对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全额减免。这个规定就很有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