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人的身份选择:小的就是美的
企业纳税人可对自己的身份进行选择,不同的选择会影响到税负高低。企业纳税人在身份上可以有那些选择呢?
第一,注册公司时,可以选择注册为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体户。
公司制企业有双层所得税,企业有利润时,先交企业所得税;分红时,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注册为非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工作室、个体户等),企业不用交所得税,只需股东交个税。
当然,你可能说,利润较高时,非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工作室、个体户等)的个税税率会很高,分红时未必就合适。还有操作手段,譬如,创业者寻找税收洼地注册合伙制企业,或注册工作室。一些地方会给个税优惠政策,工作室往往是核定征税,包干制,税负较低。
第二,季度销售收入<30万,企业可以选择做不做增值税纳税人。
企业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或季销售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如增值税免征,相应附加税也免征。
针对部分企业可能有些月份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按季计算可能未超过30万元的情况,允许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根据自身实际在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纳税方式上变更1次。
第三,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下时,可选择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收入超过500万,按税法规定应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不主动申请的,税务机关会强制将企业纳税身份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企业年销售收入一直低于5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也可以主动向税务申请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随意地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了。企业做出选择前,务必要考虑清楚。
单从增值税征收率与税率的比较来看,小规模纳税人有很强的税率负优势。小规模纳税人要不要转一般纳税人,我的建议是,如果税务没强制要求,就不要急于转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是荣誉头衔,而是沉甸甸的税务负担,小规模纳税人要用足税负优惠待遇。
最近的增值税改革,一句“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全新举措。以往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是“不可逆”的选择。这次出台的新规定有两大利好:一是让主动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有了后悔的机会;二是经营规模萎缩的企业有了再次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第四,企业规模不大时,可选择是否维持小微企业身份。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放宽了,放宽后的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在经济不景气的当下,政府有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三条:
① 企业所得税:年应税所得额100万以下的,实际税率降为5%;100至300万元的,实际税率降为10%;
② 增值税:小微企业起征点由月收入3万提高到10万(具体见第二);
③ 地方小税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由省政府决定,在50%幅度内减免。
需要记住的一句话是,税务针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较多,小的就是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