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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都是神马人

胡绵鹏 /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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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财务人员只懂财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公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经济法等横向的知识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建立合理的知识体系,提升职业技能,才能轻松应对新时代对财务人员提出的高要求。

    对于初入职场的财务从业人员来说,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还真可能傻傻分不清,基本上都叫法人,希望通过本期的小知识,帮助职场小白正确认识这三种“人”。 

    在微信、qq群里经常能看到这样的问题:“变更法人按照注册资本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库存或者利润的20%是啥子税”“法人这个月给我2万元作为公司备用金我怎么入账”……胡说财税刚入职场很多事情也是傻傻分不清,多亏了职场路上的师友帮助。胡说财税希望通过“胡说|从入门到合格”栏目助益更多的刚刚踏入财税职场的朋友,把师友对我的帮助传承下去。

    1 法人不是“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至少须具备四个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确实不是“人”,而是一个组织。法人与公民(自然人)自然具有法律人格不同,法人由法律赋予其法律人格,包括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但不具有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婚姻自主权。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如依法设立的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深圳市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等都属于非企业法人范畴。

    2 法定代表人:最特殊的一个

    为了避免混淆,我们仅就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展开学习。

    基本概念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自然人担任,实行单一制由章程规定并登记于企业营业执照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大家日常中所说的“老板”、“一把手”大多是企业法定代表人。

    最特殊的一个

    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职权来自法律及章程的明确授权,不需法人另行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并依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为了规范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虽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着超然的地位,但法定代表人更应勤勉尽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企业章程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企业的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

    法人代表包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授权委托人三类人的统称。法定代表人不再赘述。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授权委托人是根据授权委托等形式确立的授权代表。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比如:甲公司(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张三。由于业务需要,须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重要合作协议,张三由于公务在身无法出席签约,张三授权李四作为签约的授权代表,李四在本次签约事项上就是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IT技术的应用使得企业财务人员从原来的制单、审核等重复性劳动中释放出来,有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会计的管理职能正在被强化。在新时代背景下,财务人员只懂财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公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经济法等横向的知识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建立合理的知识体系,提升职业技能,才能轻松应对新时代对财务人员提出的高要求。

    学无止尽,在用心工作、守护家庭的同时,分出一点时间用于学习,胡说财税陪伴你在财务职场一起成长。

     

    胡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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