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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总有人不让桶装水做进项税抵扣

王骏 /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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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税额抵扣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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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公司提供饮用水就像给员工提供办公用品、办公场所一样。后者如果发生进项税额抵扣,恐怕大家都不会有啥争议,为什么喝点水就会引起怀疑呢?

    员工到公司来上班,朝九晚五、朝九晚六,总得喝口水吧。单位里边比较常见的就是购买饮水机和桶装水供大家引用。也有的单位还会买很多小瓶水给大家喝。那么买了饮水机和桶装水、瓶装水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呢?

    财务会计的小张去找税管员(在某地其实都叫专管员),咨询有关抵扣的问题。现在的很多财务养成了了依赖性,有什么事都喜欢去问税管员。税管员的同志也是乐于纳税服务。他们说,你看这水肯定是个人喝了,属于纯粹的个人消费。如果你拿它用于招待客人,这个时候是用于交际应酬消费,当然也是个人消费的范畴。你是不能抵扣的。小张说,我们单位所有的部门、员工都是喝这些水,还用他沏茶、泡咖啡是不是集体福利呢?税管员说,你看你自己都觉得是集体福利了,无论是用于集体福利还是个人消费都是不能抵扣的。

    我的理解,此时的水就像办公用品一样,都是必不可少的消耗品。大家每天喝水是基本的生理需求,公司提供饮用水就像给员工提供办公用品、办公场所一样。后者如果发生进项税额抵扣,恐怕大家都不会有啥争议,为什么喝点水就会引起怀疑呢?

    王骏

    作者
    • 王骏 中翰中国税务集团秘书长、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税务咨询、税务诊断和税务培训工作。熟悉税法和会计准则,曾经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常年税务顾问,代理过多笔税企纠纷协调事宜。
      公众微信号:中国财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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