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是一场婚礼,还是一场婚姻?
“王子与公主在一起了,他们从此过着快乐的生活……”童话故事常以此结尾,孩子们进入甜美的梦乡……生活中的我们都知道,王子与公主在一起后,生活才刚刚开始!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和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项目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从而优良的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社会资本投资PPP业务,取得的收入类型主要有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
近几年,PPP项目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截至2017年9月末,全国PPP信息平台项目库入库项目1.422万个,投资额达17.8万亿元。其中,2388个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合计投资额达4.1万亿元。在PPP的项目周期中,有两个重要的环节,一是政府对社会资本的评价选择,二是PPP项目融资,尤其是后者已经成为PPP项目能否顺利走远的重难点问题。现实来看,PPP项目普遍存在融资难题,成都路桥82亿元BOT项目即因融资困难终止。由于PPP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和运营周期漫长,PPP项目的成功落地和顺利运营,离不开一套多层次、多模式的PPP融资体系,一味的依靠传统的政府信用或抵押贷款非长久之计。PPP项目可行的新型融资方式很多,例如:信托、资管计划委托贷款或明股实债、PPP基金股权投资、商业银行提供项目融资、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等等。根据PPP项目周期的现金流量特点,PPP项目的融资可以分为两阶段,前端主要是项目公司成立、项目建设阶段,后端是项目运营与社会资本退出阶段。结合项目前端与后端的融资需求、融资期限、底层资产的还款来源等要素,笔者建议如下:
一是前端融资应重点发展PPP基金股权投资。PPP基金属于产业基金的一类,其专业的运营团队、充沛的资金来源、投贷联动等多形式的投资方式,可以较好的辅助PPP项目的前期发展。二是后端应大力推进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优先、劣后级的分层结构,灵活的发行规模与期限,多选择的增信方式可以较好的契合PPP项目的长期融资需求,同时也是社会资本方、PPP项目各参与方提前回笼资金、退出项目的有效途径。《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7〕55号)文件强调:鼓励项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化融资安排。在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以按照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不同类型,以能够给项目带来现金流的收益权、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探索项目公司股东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项目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三是信托、理财、保险资金多方位配合,多节点介入。
此外,在融资过程中,税收问题亦值得关注。例如,PPP基金基本上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按照“先分后税”原则,法人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根据所得的性质分别适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又如,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时,专项计划(SPV)不是纳税义务主体,专项计划的管理人承担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专项计划的投资者区分从专项计划取得的收益性质分别判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PPP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有机结合,这绝不仅仅是一场炫目的婚礼,更是长路漫漫的婚姻。思考、探索、解决好PPP项目融资问题,相信PPP在中国可以发展的更好、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