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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的“三生三世”

韩立社 /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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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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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会计证的前世、今生与未来

    2017年11月4日,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会计法修正案,其核心内容就是不再要求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是要求“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从2017年11月5日开始施行,从此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已成定局。虽然事先业界已经讨论很长时间,但真正落实下来,在会计界还是引起不小的波澜。本文就会计证的来龙去脉做一简要梳理,以便会计人士正确理解修法的精神,从而更好地适应新形式下的会计工作。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会计证的前世、今生与未来吧!

    一、会计证的诞生

    财政部于1990年发布《会计证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有会计上岗证的人员才能担任会计工作,规定会计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会计人员均需要持有会计证才能上岗。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任用其独立担任会计岗位工作。这是《会计证》的出生证书。

    二、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法律法规演变过程

    通过数年的实际应用,1999年10月3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一次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提高到法律层次,至此会计证正式合法了。

    根据当年修订的《会计法》的规定,2000年05月08日财政部印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会字([2000]5号),开始在全国范围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05年1月财政部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以财政部05年26号令发布;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再次修订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三、会计证的今生

    会计行业是我国第一批实行职业资格管理的职业,会计证和注册会计师证书考试也是全国最早开始的资格考试,其他五花八门的资格证书都是在会计证以后跟风出台,而且一发而不可收,最后搞到什么行业都来个资格证书,甚至有“美甲师还需要政府发资格证书”的笑话,资格证书泛滥成灾,给社会、单位和个人带来巨大考证压力和经济负担,甚至催生了一个个考试辅导新产业,严重束缚了人才的合理流动,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引起社会公愤,因此现任一届政府转变执政理念,下决心清理各种不合理的职业资格,先后分多批次取消了绝大部分的资格考试。直到2017年9月人社部公布的最新一批职业资格清单,其中已经不包括会计从业资格。在这种形势下,财政部提出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议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正式明确取消了对会计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才能上岗的要求。至此,会计从业资格正式退出会计的历史。

    四、会计证的来世

    会计法修正案正式发布,意味着会计证已经消亡,没有了来生。欢呼雀跃者有之,恨之入骨者有之,淡淡忧伤者有之,不同角色心情自然各异。

    其实当初设立会计证,是有历史根源的。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90年代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而会计岗位与其他岗位有着根本的区别——因为会计直接管“钱”,这是国家、企业的命脉,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已经意识到“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因此才有可能建立会计证管理制度,如今在新形势下,各种证书既然成为经济发展的羁绊,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就是历史的必然。

    但是从会计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而讲,其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对会计人员的能力要求是万万不可放松的。按照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理解,取消了会计证只是形式上的,所以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要求“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这也正是顺应了经济发展新时代的需要,更“接地气”。因为仅有一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实务操作能力不足,如何能胜任会计岗位工作?

    注意,这样规定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从事会计工作。取消会计证 ≠不要学会计理论、不要学会计实务操作,更不是任何人都能当会计,这是对本次修改法律的误解。实务中用人单位将会提高对会计人员从业能力的要求,这才是实质性的变化,因此会计人应当释然。无论你已经是会计人,还是你即将准备从事会计工作,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才是王道。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了,但是会计人员的学习与知识更新则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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