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最“强”音:三款暴爽税收利好政策
2017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像往年一样,我们持续关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税收问题。去年两会,总理一声令下,全面营改增试点五一正式启动。今年总理在报告中又推出哪些税收利好呢?请看图示:
对于第一项优惠政策,将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建议能够同步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将其修改为:第九十二条(建议修改)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在这个基础上,再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文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之所以要选择年初就进行优惠,主要还是为了便于小型微利企业财务人员操作。
对于第二项优惠,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这实际上是在国家全力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让利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一政策实施的难点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
对于第三项政策,其实不属于税收优惠,而是着眼于增值税制度的整体完善。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今年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官方预计会进一步调整和优惠现行营改增试点政策。如果不考虑特殊的零税率,现行增值税涉及17%、13%、11%和6%四挡,税率级次太多,已经给实际工作造成了很大困惑,切实需要简并。当务之急是调整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其有效切割后一部分向上纳入基本税率,一部分向下并入11%。对于基本税率,如果在17%的基础上略有降低,则更有利于实体经济的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