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谷飞飞劝早耕 春锄扑扑趁春晴
今天是2017年2月18日,农历正月二十二日,二十四节气中的雨水。在我国北方民间,有雨水节气回娘家的习俗,回娘家是不能空手回去,必须带着礼物回。这个礼物也是有讲究的,一般是带上肉或给母亲送上一段红绸。今天,我们也回到了明基税务的娘家,单兴波老师的培训学校。首先感谢单兴波老师对于我们这次活动的鼎力支持!其次要感谢王书红和陈颖两位所长的辛勤报名。也感谢单兴波老师的助理武保华和席俊义帅哥!当然,这次培训的主讲老师,大连明基单兴波、东北财大李晶老师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陈爱华我们也是必须感谢的!他们不计名利、不计得失的白求恩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阳历元旦以后,我们一直盼望着大连会议的到来。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2016年3月5日,李总理克强同志一声令下,全面营改增势如破竹。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也就是众所周知的财税〔2016〕36号文。文件开宗明义地指出,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作为36号文的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也就是“一个办法、三个规定”同时诞生。
“吹面不寒杨柳风”,营改增这场巨大的税制变革给我们带来的也许有困惑、也许有畏惧,也许有埋怨、也许有惊讶,但肯定也应该有欣喜、也应该有鼓励,也应该有“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气神。营改增像母亲的手抚摸着我们。营改增像一股新风,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税务人,一个一个都开始忙碌起来。红头文件越发越多了,营改增的微信群也此起彼伏了。各地税务局发布的营改增政策口径、指导意见,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你或许在财政税务机关、你或许在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你也许在代理记账公司,你也许在普通的营改增企业户、你也许在金融机构、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但无论如何,只要你面对营改增都需要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各做各的一份事去。“一年之计在于春”,营改增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
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也就是今天和明天我们要学习的财会【2016】22号文。2017年1月26日,农历鸡年春节之前最后一个工作日,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这个解读稿对22号文件中的一些错误或者争议进行了澄清。
新版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对于我们,它是陌生的,需要我们去熟悉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对于我们,它是美丽的,又是捉摸不透的,需要我们去搞定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对于我们,它是强悍的,需要我们去驾驭它。“布谷飞飞劝早耕,春锄扑扑趁春晴”,春天是播种希望的季节,对于我们财税人来说,也是辛勤耕种开始辛劳的季节,让我们干起来,莫负时日、莫负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