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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税收福利来了(4)

孙彦民 /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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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激励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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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通过一个简单的栗子,说说税会处理以及新旧政策对个税的影响。由于非上市公司(包括新三板公司)规模普遍偏小,能否真正享受到实惠,事前还需要好好规划一下股权激励方案。

    通过一个简单的栗子,说说税会处理以及新旧政策对个税的影响。

    案例

    A 公司为非上市股份公司,2×13 年1 月1 日,公司向其100 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50000股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13 年1 月1 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 年,即可以2 元每股购买50000 股A 公司股票。公司在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3 元。第一年有10 名职员离开A 公司,A 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职员的比例将达到30%;第二年又有5名职员离开公司,公司将估计的职员离开比例修正为20%;第三年又有5 名职员离开。

    各年费用资本公积计算过程

    各年费用和资本公积计算过程

    会计和税务处理

    等待期

    1、2×13年1月1日

    授予日会计、税务均不做处理。

    2、2×13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35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50000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3500000元

    3、2×14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45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50000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4500000元

    4、2×15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40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00000

    行权日

    假设80名激励对象都在2×15 年12 月31 日行权,A 公司股份面值为1 元

    借:银行存款                  8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2000000

      贷:股本                      4000000

        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       1600000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减8000000元。

    个人所得税新旧政策对比

    行权环节

    调整后政策:行权环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调整前政策: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假设行权日的公允价值为20元。

    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20-2)*50000=900000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应纳税所得额=(900000÷12×35%-5505)×12=248940元

    转让环节

    调整后政策:

    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25-2)*50000*20%=230000元

    调整前政策:

    应纳税额=(25-20)*50000*20%=50000元

    调整前合计纳税=248940+50000=298940元

    税负下降=(298940-230000)/298940=23.06%

    股权激励

    关注

    实际操作中需要关注的是,股权激励新旧政策存在激励金额的临界值,如果股权激励金额低于临界值,新政策比老政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要多。

    由于非上市公司(包括新三板公司)规模普遍偏小,能否真正享受到实惠,事前还需要好好规划一下股权激励方案。

    孙彦民

    作者
    • 孙彦民 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曾担任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理事、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特聘讲师。从事财税工作20多年,先后为联想控股、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铝业、万科地产、金地地产、金辉地产、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中再、民生银行、国投资产、百瑞信托、松下电器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提供过税收服务,擅长资本市场、地产、建筑、金融保险、私募基金、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财税、并购重组、商业模式规划等业务。
      微信公众号:yijincai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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