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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异常 应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王骏 / 201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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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税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税务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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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尽管全国上下对这个数据异常也都很关注,但是财政部首先应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一个说法,这毕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在审议国务院的预算执行情况。然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再对审议结果给个说法似乎更好一些。

    2016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此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对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报告显示,2016年1至7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其中营业税执行数为预算数的3049.5%(大约30倍)。很显然,这样的异常数据引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关注,但是,很显然代表国务院做报告的楼部长和财政部部对此异常估计不足,在报告中也没有给出具体解释。

    冯淑萍委员,请注意这位敢说话的冯淑萍委员其实也是财政部出来的,曾经担任过财政部的会计司司长,也当过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副主任,她说:“我们认为‘营改增’全国的营业税应该是下降的,是负增长的,结果中央一下子完成3049.5%,这肯定有原因,但是报告没有说明,我认为还是说明一下好。”应该说,冯淑萍委员其实还是很委婉的,也没有太措辞强烈的批评味道。财政部应该在作报告时予以说明,但是还是应该说一下。就好像程君对鲁迅先生说,先生还是写一点吧,刘和珍生前就很爱看先生的文章。

    对这个异常数据的变化,财政部怎么说呢?国库司通过财政部官网发布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对2016年1-7月中央营业税情况的说明》。这份说明,其实也相当于公开声明,说,5月份以后入库的营业税是因为体制调整引起的口径变化。大家也可以具体分析分析。

    营业税异常 应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尽管全国上下对这个数据异常也都很关注,但是财政部首先应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一个说法,这毕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在审议国务院的预算执行情况。然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再对审议结果给个说法似乎更好一些。

    王骏

    作者
    • 王骏 中翰中国税务集团秘书长、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税务咨询、税务诊断和税务培训工作。熟悉税法和会计准则,曾经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常年税务顾问,代理过多笔税企纠纷协调事宜。
      公众微信号:中国财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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