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租赁获批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上市公司中泰化学2016年7月5日发布《关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获得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的公告》(002092中泰化学)。
公告特别指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近期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核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第一条:“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中泰租赁公司自2016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经查阅财税【2011】112号文规定,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产业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初步推定,中泰租赁公司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应发生在2016年,故可以享受2016、2017、2018、2019、2020共五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这一优惠力度是很大的。
根据财税【2011】112号文规定,属于《目录》范围内的企业是指以《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对难以界定是否属于《目录》范围的项目,税务机关应当要求企业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结合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中泰租赁是否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呢?根据目录规定,金融服务业有四项属于,包括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创业投资。另外在优惠目录中,还有三项与中泰租赁或许相关:
1、“二十六、科技服务业”中的“4、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评估、认证、咨询和相关投融资服务”;
2、“三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6、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
3、"三十四、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中的“28、应急咨询、培训、租赁和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