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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索取专票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

王骏 / 201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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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税务登记证
  • 发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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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纳税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我最近一段时间出差,在不少酒店都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感觉都非常方便,全然没有遇见那种嚣张的国际五星级大酒店的跋扈派头。但是很多同学还是反映,索取专票没有那么容易。于是,2016年6月13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举行在线访谈,总局纳服司邓勇司长亲自坐镇,就有了如下的对话。

    【722011】我是一名业务员。公司财务通知我们出差都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是我发现不同地方要求我提供的资料不一样。你们到底有没有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资料的统一规定?【2016-06-13】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 邓勇】税务总局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2016-06-13】

    邓司长的答复有没有政策文件依据呢?当然是有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

    十八、加强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的宣传辅导

    地税务机关要认真做好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政策宣传,消除社会上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误解。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总局文件管用不?这就不一定了,比如: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营改增事宜的通知

    2016-06-14   上证函〔2016〕120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做好营改增试点,确保税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涉税事宜通知如下: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及发票领取事宜

    通过中国结算代收的交易经手费按各参与人在中国结算登记的开票信息及联系方式开票。其他收费业务开票信息由本所负责采集。

    各市场参与人应及时到本所领取并签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包括非交易收费、上市初费等零星收费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报完整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认定事项通知书)或税务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屏等。

    (三)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人(必须与《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登记表》登记信息一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须本所协助邮寄,应在本所业务系统改造完成后提出申请,并提供准确邮寄信息。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发票遗失等情况,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所可协助提供邮寄凭证复印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链接

    王骏

    作者
    • 王骏 中翰中国税务集团秘书长、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税务咨询、税务诊断和税务培训工作。熟悉税法和会计准则,曾经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常年税务顾问,代理过多笔税企纠纷协调事宜。
      公众微信号:中国财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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