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起接受"央广财经评论"采访谈酒店涨价不能让营改增背黑锅
中央明确表示,营改增之后税负是要减的,然而到了一些商家口中就变成了为消费者添负担,有的国际知名连锁酒店在5月1号后,上调酒店服务费比例,又收取了一道“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这一费用占总房价的6.9%,加上15%的服务费,酒店房间的附加费达到21.9%。一些酒店声称,向消费者加收这道费用,居然是因为营改增。
全国政协委员,财税专家张连起强调,以“营改增”之名行涨价之实,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张连起:“营改增”是税负减,不是价格加,“营改增”更不是“应该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绝不是在原征税基础上再征收一道税,酒店将涨价理由归结为“营改增”是毫无道理的。第一,“营改增”试点方案的顶层设计一直保证非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酒店业作为社会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获得了较大的减税红利。我做过一个测算,酒店行业会减少20%-40%的税负。第二,酒店企业给出的涨价理由表面是对“营改增”相关政策缺乏了解,实际上有借机哄抬物价之嫌,甚至存在价格欺诈之嫌,也就是恶意转嫁成本。第三,酒店业一方面享受减税的红利,又将两者链接起来,从中谋取暴利,这是极不明智的行为。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才是酒店业应有的品牌价值,绝不是靠投机取巧,更不是靠歪曲、扭曲国家政策。
“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张连起分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来说是减法而不是加法。总体上讲,税负一定是减轻的。税收“营改增”,绝不是价格“应该增”。
张连起:按照“营改增”的方案,一般是两种,一种是小规模的酒店业征收3%,显然原来营业税是征5%,现在就降了两个点。而对于500万以上的大型酒店来说,按照6%的税率计征增值税,表面看起来增加了一个点,实际上即使没有任何计价税额抵扣,税负也只是增加了0.66%,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何况有大量的外包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水电费、购进的商品、服务等等需要抵扣,如果抵扣齐全的话,减税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在“五一”长假期间,酒店服务业的收费标准如果有适当调整,按照供求关系应该是合理的,但是以“营改增”的借口实施涨价,甚至联手涨价,这实际上隐含着一种价格欺诈的含义,这种涨价和“营改增”完全是没有一点关系的。我还是强调一点,“营改增”绝不是“应该增”,因为恰恰是“营改增”降低了税负,降低了酒店业的成本,如果说用“营改增”的理由实施价格上涨,那绝对是不正当行为,而且会对市场起到不良的导向。我注意到,一些酒店开始纠正原来的一些涨价行为或者导向,这是可喜的进步,相信随着“营改增”进一步推广运用,不会发生以讹传讹的行为,因为大家都很清楚,老百姓心明眼亮,“营改增”是税负减,绝不是价格“应该增”。
商家涨价本是市场自身的调节行为,但让“营改增”来背黑锅可就说不过去了,对此各相关部门也是看在眼里,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规范酒店业价格行为提醒书,正告各酒店经营者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努力避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