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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

王骏 /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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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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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理解新税制、遵从新税制、获益新税制,实现税企良性互动,税制平稳转换

    感谢税草堂的同学发布的文件,大家对营改增太关注了,不要让那么多的非官方性的极具营销魅力的声音左右了我们的视线,你们做了件大好事。但是必须强调的是,这份文件不是关于营改增的实体性政策文件,类似于财税【2013】106号那样的大文件会另行发布。从这个文件来看,我们需要关注一下几点:

    第一、营改增应该是一步到位,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纳入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不过这个确实很难,我还是保留一些困惑。

    第二、营改增是攻坚战,光靠财政局、光靠税务局单干不行,要依靠当地政府。不能靠不作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各地会有相应的营改增工作小组来领导和推进。

    第三、要做好纳税人数据迁移,还是像过去那样由地税移交给国税,五月一日税制转换必须如期实现。税草堂

    第四、营改增期间,官方会抓好培训、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这一点我们号召纳税人将来等正式文件发布以后,逐条学习财政部、总局的文件和解读。

    国财税浪子也会通过微信公众号跟大家一起分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和解读口径,学习好税法永远是我们工作的法宝。我们的营改增微信群将成为宣传营改增、鼓劲营改增、做好营改增的好帮手。

    32号文有这样一段话可以作为我们学习营改增的宣传语:理解新税制、遵从新税制、获益新税制,实现税企良性互动,税制平稳转换。

    财税201632-1

    财税201632-2

    财税201632-3

    王骏

     

    作者
    • 王骏 中翰中国税务集团秘书长、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税务咨询、税务诊断和税务培训工作。熟悉税法和会计准则,曾经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常年税务顾问,代理过多笔税企纠纷协调事宜。
      公众微信号:中国财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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