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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唐继荣 / 2016-01-17
文字 正常
  • 标签:
  • 企业所得税
  • 礼品赠送
  • 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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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2015年汇算清缴讲解-扣除类(十五)

    促销业务中向客户赠送礼品

    并不是所有的礼品支出都要计入业务招待费,另外还需要注意一点,赠送的礼品是自制的还是外购的。属于企业自制的产品对外赠送,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产品对外赠送,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这是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也就是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都需要做视同销售收入处理。

    同时,在业务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

    如果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属于业务招待费,同时,不论是自制产品还是外购产品对外赠送都要视同销售。

    唐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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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继荣 财税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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