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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太寿博士对建筑业营改增3个经典问题的解答
由于建筑企业都是用总公司进行中标,然后成立项目部进行施工管理,财务上都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会计核算,但是,为了加强每一个项目部的成本考核和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机械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结算:总公司与项目部之间实行租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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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与合同流、资金流、票流不一致抵扣增值税的合同签订技巧
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合同中记载的销售方(劳务提供方)——合同流、发货单或提货单上记载的发货人——物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记载开票单位——票流、与实际收款单位——资金流,等四流统一,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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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地产企业营改增过度期新老项目衔接中的涉税政策分析及税务处理
总包和分包都有可能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到底如何选择增值税计税方法,总分包之间一定进行商议考虑各自的税收成本,选择对双方都能节省税收成本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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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后租赁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及其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
租赁期提前结束时,尚未摊销的装修费,不属于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尚未摊销的装修费,不宜在提前退租归还租赁固定资产后自行一次性在当年度全部予以摊销,最好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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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招商引资合同中利益分配条款约定的财税务处理
关于税务处理,相当于房地产公司甲一次性收到出资金方乙公司夸10年的租金6000万元(含增值税),应该按照“出租不动产”税目征收增值税。至于其余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12号)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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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后两虚(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的涉税风险及控制
没有真实交易或劳务行为情况下的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一定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例如,花钱购买或给予税点从供应商或劳务提供方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践中有两种典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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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后资金信托合同的节税签订技巧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贷款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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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拖欠部分工程款延期缴纳增值税的合同签订技巧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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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使用劳务
对建筑劳务公司而言,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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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合同和安装合同中的涉税风险分析
为了规避按照混合销售征收17%税率的增值税负担,往往通过两份合同,即一份销售合同和一份安装合同的形式,将混合销售行为变为兼营行为,从而实现销售部分缴纳17%税率的增值税,安装部分缴纳11%的增值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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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
“甲供材”工程,可以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这两种计税方法的选择,会涉及到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高低,为了节省税负,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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