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已罚没会计所3个多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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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会计所,51次处罚
现行的《证券法》于2019年12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施行后,一共有21家会计所被证监系统处罚,合计处罚了51次,罚没款金额30739万元(不含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处罚),这些处罚绝大部分是2021年之后的,在2020年对会计所罚没金额只有90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处罚是2019年版《证券法》实施后的处罚,但实际处罚的依据大部分还是根据2005年版的《证券法》。51次处罚中,只有8次是根据2019年版《证券法》的。2020年3月以来对会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的罚没款金额中位数,依据2005年《证券法》的是462万元,依据2019年《证券法》的是624万元,后者要多35%。
相关的处罚明细如下。
面对这些处罚,并非所有的会计所都如数缴纳了罚没款。(参阅《正中珠江无财产付罚款 合伙人不服被追加执行 复议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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