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此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也八九不离十了
前面二哥说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具体大家没看的点进去看看:看完此文,你还不会出口退税,算我输!
其实原理很简单,就是国家为了支持出口,出口环节销项0,但是你前面购进的时候进项税是自己垫付了的,这部分资金还沉淀在企业,所以国家又退给你,这样就真正的实现了0税率。
出口退税当然对企业是非常有好处的,如果外销取得100货款,购进货物100,进项税13,退税率13%,那么出口退税情况下,企业利润和现金流是最佳的。
那么对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来说,其实就相当于对出口部分对应的进项税做一个拆分,如果退税率和征税率是一致的,那进项税就全退。
体现在账务上,就是借方的进项税通过出口退税项目转出来,实现退税。
那么如果国家退税率小于征收率,相当于国家不全部退税,那么不退的一部分就是你企业成本了,国家不支持你这部分。
这种情况你的进项税就一分为二了,账务上,一部分通过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一部分通过出口退税栏次实现退税。
所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你就简单理解成,我们是对采购进项税的一个退还而已,不涉及损益,仅仅是国家支持出口,把这部分垫付的进项税退回来,账务上自然是对进项税额栏次做处理,退不了的转到成本,退的了的通过出口退税收退税款。
仅此而已。
那么外贸企业内销的咋弄呢?这个就是桥归桥,路归路了,你内销的政策抵扣你内销的进项税,各算个的就行,这个是算的清楚的。
但是生产企业就不一样了.
虽然从原理上来讲,咱们都是出口免,再把相应购进的进项税退下来。
但是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内销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的进项税是混淆在一起的,如果按外贸企业那样搞,会把人搞死,也不现实,你也不可能把进项税核算对应到每一个产品头上,所以我们分不清那些是外销产品的进项税,那些是内销产品的进项税。
这个时候我们就换个思路退税,不按外贸企业的方法,采用免抵退的方法,多了一步抵。
所谓免抵退,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简单的说就是我不是有一堆进项税分不清是外销的进项税还是内销的进项税嘛。我就这么着干,我不区分它,我就先全部勾选抵扣了,去抵我当期内销的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