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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中勘察设计合同未表述原因商榷

老税官 / 202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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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花税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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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有观点认为,在法律体系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个非常严格有特定含义的术语。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所以,印花税法不单独表述勘察设计合同,是按民法典合并了。

    不敢说以上观点就是错误,但仅以民法典来推理税收规定是不够严谨的,思路出发点本身就是值得商榷的。

     

    税收法定原则有税种法定、税收要素法定、程序法定。其核心是税收要素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税收要素,具体包括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和地点、减免税、税务争议以及税收法律责任等内容。

    税收要素是税收关系得以具体化的客观标准,是其得以全面展开的法律依据。

    简而言之,税收的全部问题,都应当由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来明确。

     

    当然,现实情况下,不排除税收要素会引用民法或者约定俗成的概念及认识,但有两点很重要。

    一是,税收立法是一个单独体系,税收法定是在税法框架体系内的法定,而不能游离于税法框架体系谈税法。

    要使税法日臻完备完善,就必须在税法框架体系内不断明确厘清相关概念,使得有法可依、有法好依、有法明依。

    就必须持续做好,尽量减少自由裁量,尽量与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行为同步,尽量与其调节经济的职能吻合。

    二是,实务层面的依法纳税和依法征税,都必须且只按税法所明确规定的要素来遵从,而不能脱离税法框架体系内的法定去实施。

    比如,税务机关的执法文书中,决不可以引用或适用任何一点税法体系之外的法律条款。

    李克强总理曾说,“我们推行税收法定原则,而你提出的正是税收方面的建议”“这是涉及税收法定原则的事,我还不能马上答复你。”

    坚持依法治国,就要遵从每一个领用法、适法的法定原则。

    税收征纳双方都要基于经济行为本身,严格遵依税法,来辨别事实、判断本质、确定征缴尺度。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也只表述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正文中并未提及勘察设计合同。

    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分别列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因为两者税率不同。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和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实施细则对条例中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概念,作了具体解释,行文是严密严谨的。

    印花税法与暂行条例的行文内容,并没有实质性变化。

    上位法是框架性的,具体执行还需下位法的完善补充。

    期待印花税法实施条例,在2022年7月1日前尽早出台,应有对相关合同概念等内容作出具体解释,方更完备。

    更期待对原有的印花税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尽早逐一修订梳理。

     

    印花税法与暂行条例相比,还是有一些重大变化的。

    1、印花税法税目四类:合同(子目11个)、产权转移书据(子目4个)、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暂行条例税目13个。

    2、印花税法税率五种

     

    印花税法税率五种

     

    3、印花税法未规定暂行条例的“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印花税法也未有对此的授权。而这有免税性质,其下位法不应另行规定。

    是否适用该条授权“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印花税法未规定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轻税重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印花税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印花税法对融资租赁合同统一比照借款合同贴花。

    区分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不区分融资性售后回租、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不动产融资租赁。

    6、纳税地点(三项应当、一项选择):单位的,机构所在地;个人的,应税凭证书立地或居住地;不动产产权转移的,不动产所在地;证券交易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在地。

    单位签订的跨区域施工的建设工程合同、跨区域临时经营的买卖合同,在业务发生地或机构地之外签订的,明确了应当在机构所在地纳税。

    个体工商户,属于印花税法所指单位还是个人?期待实施条例予以明确。

    老税官

    作者
    • 老税官 注册税务师、多次省级业务能手、一线实操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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