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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问:劳务代开资料税点原则流程?

小陈税务 / 201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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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解读
  • 税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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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先预扣预缴后汇总到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代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税点,开票原则,开票流程

    答:因业务需要,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为开具普通发票。个人申请代开办理材料(柜台办理提供纸质版;无纸化系统办理提供电子版)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按照实名办税要求提交身份证件原件

    (1)个人代开,增值税按次起征点为500元,增值税征收率3%。

    (2)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设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

    (3)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先预扣预缴后汇总到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预扣预缴税额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参考厦门税务答疑)

    小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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