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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进项税额抵扣大全

严颖 / 20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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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
  • 税法解读
  • 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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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超市进项税额抵扣大全

    超市进项税额抵扣大全

    超市进项税额抵扣大全

    说明:

    1、购进农产品:

    (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超市销售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或者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3、超市销售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1)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2)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4、本表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5、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8]32号、财税[2017]37号、财税字[1995]52号、国税函[2005]944号、财税[2012]75号、财税[2011]137号。

    小颖言税

    作者
    • 严颖 注册税务师,公共管理硕士,微信公众号:小颖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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