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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异地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能否算工资个税时扣除

小陈税务 / 201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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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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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实务问题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异地以个人名义缴纳三险一金,可以在算工资个税时扣除,但扣缴标准应按工作地的标准执行。

    【例】员工在北京的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在青岛以个人名义缴纳三险一金,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可由北京单位申报时扣除,但扣缴标准应按北京(工作地)的标准执行。

    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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