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新变化新科目:固定资产处置报废会计处理

小陈税务 / 2018-03-16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固定资产
  • 会计技术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

    一、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利得损失不得相互抵销,应分别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

    二、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

    【例】通俗的讲:公司报废机器设备,报废利得和损失分别计入“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

    公司转让机器设备或者抵债,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科目。

    具体会计处理: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计提)

         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原值

    2.处置报废取得收入(处置未产生收入不做)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含3%减按2%情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3%减按2%情形)

    3.清理净损益结转:

    产生清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产生清理利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收入(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资产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和《会计司: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

    一、资产处置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特别提醒:利得或损失都在“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核算。

    二、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还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是指包括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

    三、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其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损失。

    小陈税务

    作者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