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是纸老虎,撑不过五年”Excuse me?!
请注意,本文只是就事论事,探讨“学术”,不涉及任何个人攻击。不服来辩,和科林大战100回合。
今天有个朋友在公众号平台给我留言,问我对于“CRS是纸老虎,撑不过五年”的观点有什么看法。我毫不犹豫,说这种观点就是:胡说八道,哗众取宠。
读完这位朋友转过来的“CRS是纸老虎,撑不过5年”的所谓“5大理由”,不禁感叹,现在专家们,不去研究法律和积累实践经验,难道都是靠说大话来服务客户吗?说CRS是纸老虎,那意思也就是说,对于在海外持有金融账户的中国居民,CRS表面看起来很凶猛,但实际上就是个“然并卵”咯。但是真是这样么?科林简单谈谈这“5大理由”有多么不靠谱:
说实话,我不知道这个“成本”和“收益(税收)”的10倍比例,是真的有人去做过测算还是说自己随便拍脑袋出来的数字。对于一些机构或者税务局做的所谓测算,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CRS下第一批承诺实施CRS的国家要到今年9月份才开始第一次全球性的CRS下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至于交换完了,各国税务局能抓到多少“大鱼”,增加多少税收,查出多少贪污,洗钱等金融犯罪,现在还不得而知。而且国家那么多,这种所谓的成本与收益的比例测算,与其说是“匡算", 那还不如说是“瞎算”。
另外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即便成本大于税收的10倍,这些成本也基本都是金融机构在尽职调查上的合规成本投入,从政府的角度,怎么会有得不偿失的问题呢?政府收集税收情报,追缴税款,这可是各国税梦寐以求的呀!
“理由二:收集质量会差(因太复杂且无法评估)”
前面讲了,CRS下的涉税信息交换今年9月份才开始,至于收集的数据质量如何,实用性有多强,还有待观察,现在就盲目下结论实属不妥。
“太复杂??”,Excuse me ?! 一个税收情报交换的事情,基本都是程序合规性问题,又不是一个什么学术界每天看报喝茶能争论个上百年的税收实体问题,能复杂到哪里去?政府能让火箭上天,让银行报几个数还存在技术障碍?
“无法评估”更是无稽之谈,我不知道持这种观点的人有没有真正做过几个FATCA或者CRS的实际项目。因为就科林个人而言,刚刚做完了两个国际银行全球各分行2015年的FATCA合规评估,税务局和金融机构自然是有一整套方式去评估和自我评估金融机构的FATCA合规问题的。
“理由三:信息用途有限(因税收居民概念缺稳定性)”
看不懂这条理由。信息用途有限是神马意思?是说政府获得了本国居民的海外金融账户信息不知道怎么用么?那“我就明确告诉你”(引用长者见记者的语气):征税,征税,征税。(或者反腐,反腐,反腐,或者***,***,***)。
税收居民概念缺稳定性?没懂。税收居民身份判定标准的确各国有不同,但基本的大原则是一致的。这个也并不会对CRS下的信息交换造成大的影响,而且OECD目前已经在清查哪些对于居民身份认定标准宽松的国家,“约谈”已经开始。从一个中国居民的角度,你几年前拿着中国护照和住址证明去香港银行开的户,存了一个亿,作为存量账户,人家银行适用“resident test",直接“悄悄”就把你的信息申报了,过一段时间,税务局的人找上门,问你几千万有没有完税?那也是有可能的呀。起码科林在英国以及根西岛,泽西岛就听过这样的真人真事。
“理由四:美国不加入(外资有归属)”
美国不加入,所以这意思就是钱都存到美国的银行去么?中美之间尽管目前只是草签FATCA协议,但是谁敢说未来对等的信息交换不会实现?
外资有归属?看不懂。。。
“理由五:各国面临法律挑战(侵犯隐私和歧视)”
请问,哪个国家面临法律挑战?连银行保密法最严格的瑞士和英属各路避税小岛都已经为CRS和FATCA施行敞开大门,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法律挑战要面临。另外,请注意,像传统避税地英属泽西岛,开曼和BVI等,2014年,2015年就已经完成了FATCA下的信息交换,目前正在热火朝天忙2016年的FATCA和CRS信息交换,所谓的法律挑战早已不存在啦。持这种观点的人,我建议您认真阅读瑞士,泽西岛,开曼群岛,BVI等传统避税地出台的有关FATCA和CRS的法律法规,看看世界上有几个国家制定的FATCA和CRS落地实施法规有他们制定的严格和详细。看完,您再讨论法律挑战,侵犯隐私的问题。
歧视?种族歧视么?Excuse me!
以上。晚饭后在阳台小憩时的一点感悟。供公众号的朋友们一看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