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税收礼包全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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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简并增值税税率
财税〔2017〕4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此,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税收礼包全部落地。
一
财税〔2017〕4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落实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的大礼包。
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落实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的大礼包。
三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落实了「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今年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大礼包。该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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