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了解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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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规定,自2016年11月15日起:
一、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见附件);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
3.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小陈税务理解:在同一窗口提交资料、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含地税征收的附加税)、领取发票,一窗口全部办完
二、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小陈税务理解:国税窗口提交资料、国税窗口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在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国税指定窗口领取发票。
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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