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一般纳税人生活服务业务纳税申报(一般计税方法)

小陈税务 / 2016-06-21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纳税申报
  • 税案解析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一般纳税人生活服务业务纳税申报实例,赶紧看看吧。

    例1.生活服务基本示例

    A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提供住宿服务收入21.2万元(含税),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合计15万元(不含税),票面税额合计0.9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收入5.3万元(含税)。

    2.当月纳税人购进饮料食品支付价款3.51万元,其中取得专用发票3份,注明价款合计2万元,税额合计0.34万元,并已经全部认证通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17万元。

    报表填写:

    A酒店2016年6月申报所属5月增值税时:

    (1)2016年5月销项处理:

    取得收入根据开具发票类型不同对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相应栏次。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收入15万元应填入第5栏“全部征税项目:6%税率”的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合计0.9万元应填入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万元(5.3/1.06)应填入第5栏“全部征税项目:6%税率”的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普通发票税额0.3万元应填入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3.第9列“合计:销售额”=20万元,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1.2万元,第11列“合计:价税合计”=21.2万元

    一般纳税人生活服务业务纳税申报(一般计税方法)

    4.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0,第13列“扣除后:免税(含税)销售额”=21.2万元,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1.2万元。

    (2)2016年5月进项处理:

    A酒店外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其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为其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税额0.34万元,应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一般纳税人生活服务业务纳税申报(一般计税方法)

    (3)《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的处理:

    第1栏“合计”以及第2栏“17%税率的进项”对应“金额”=2万元

    第1栏“合计”以及第2栏“17%税率的进项”对应“税额”=0.34万元。

    一般纳税人生活服务业务纳税申报(一般计税方法)

    (4)2016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处理:

    该酒店当期申报数据应全部填列在“一般项目”列下“本月数”的对应栏次,具体填列栏次如下:

    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20万元。

    第11栏“销项税额”=1.2万元

    第12栏“进项税额”=0.34万元

    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0.34万元

    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0.34万元

    第19栏“应纳税额”=0.86万元

    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0.86万元

    第32栏“期末未缴”=0.86万元

    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0.86万元。

    一般纳税人生活服务业务纳税申报(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生活服务业务纳税申报(一般计税方法)

    小陈税务

     

    作者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