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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不能索取的四种劳务发票

肖太寿 /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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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很多劳务公司开出的发票是具有很大风险。

    我国是一个以票控税的国家,特别是营改增以来,将建筑劳务行业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绝大部分企业都是采用查账征收模式,成本就成为建筑劳务公司的一大问题,很多建筑企业为了解决成本问题,只要看到劳务公司开出的发票就收,殊不知,很多劳务公司开出的发票是具有很大风险的,特别是以下几种发票,绝对不能收。

    1、不能索取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发票备注栏有“差额征税”字样的劳务派遣发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三个岗位适用:替代性岗位、辅助业务岗位、临时性岗位,同时劳务派遣工人数不能超过企业用工人数的10%)。

    2、不要索取灵活用工平台公司开具的发票。

    3、不要索取自然人代开的备注栏上标有“个人所得税由付款方代扣代缴或预扣预缴”字样的发票。

    4、不要索取不在建筑劳务所在地税务局代开的发票。

    肖太寿

    作者
    • 肖太寿 经济学博士,合同控税理论提出者
      微信公众号:xts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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