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模具,模具,你真烦

齐至德(DALE CHI) / 2022-03-10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内部控制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情况一:A公司定制一套模具价值80000,由B承制并开发票向A收款;且模具完成后交由B生产A所需的金属铸件,双方约定A的订单达800吨时,模具费由B负担,也就是说800吨之后不再有分摊模具费的问题;否则就由A负担模具费,即便只差1吨。试问A企业的会计处理怎么比较好?

    情况的背景说明中有两个地方是有bug的,第一个bug是没约定多少时间内,这会给商业纠纷带来很大的困扰,因为A不宣布机种已经结束的话,那就是没的「清盘」;第二个bug是没约定B若全额负担了A的80000模具费后,该模具的所有权是不是就转移给B,通常一般人看情况说明时,内心中会有付清就取得所有权的固化思维,然而实务上并不全然如此。如果仅就模具费分摊的方式,可以概分两种:

     

    方法一,B逐月在交易量中分摊80000的模具费,直到摊销完毕,若A的机种结束,还没达到800吨,则A返还已经分摊的模具费给B;

    (1)B在每月的交易中,货款=交易数量×(正常价格-每吨分摊费);

    (2)当B的交易量超过800吨时,超过800吨的部分的货款=交易数量×正常价格,而这个时候A要开80000的模具让售给B;

    (3)若B的交易量尚未达到800吨,而A通知机种结束,并要求拉回模具的时候,A要补回已经分摊的模具费,价金=已交易量×每吨分摊费。

     

    方法二,B逐月在交易量中按正常价格核算货款,当达到800吨的时候,由B一次性支付80000给A。

    (1)B在每个月的交易中,货款=交易数量×正常价格;

    (2)当B的交易量达到800吨及以上的月份,由A开模具销售发票给B,并签订应收与应付互抵协议后,由A一次性在交易货款中扣除后的货款余额支付给B。

    对A来说,800吨之内的成本与超过800吨的成本是不同的,这要从两个方面探讨:

    (1)第一个是产品报价,不论是800吨内或800吨后,都要以B的正常价格来报价;如若不然,当800吨内吨产品报价出去后,不容易在提价,就会导致企业吨产品利益受损;

    (2)由于产品的成本组成中可能多个零配件都有类似的模具分摊,而各种模具的分摊基数不一定都是800吨,加上可能跨月甚至跨年,更使得要做多种模具分摊基数的cut off,容易出现错误,如果加上人员异动,出错的机率就更大一些;

    基于以上两点,A宜在产品BOM与ERP中针对零配件的采购价格录入B的正常价格。

    (3)财务会计成本核算上,也应该将800吨内的模具分摊列入「其他收益」单独核算,比较有效的对委外模具的核算与控管相对应;

    (4)成本核算上,以B的正常价格作为材料成本,可以避免成本分析的价差、量差变得过于复杂。

    当然很多情况下,会计人员就会省事一点的把实际付款作为材料的成本,这样可以省却很多审计上的麻烦,但就一定跟不上内控管理会计上的需求。这样的会计人员自然也是3500的那群。

     

    情况二:基本情况与情况一相同,但A与B约定即便交易量达到800吨后的模具所有权仍然属于A,也就是说不论是不是到达800吨,一旦A发出「移模」的通知给B,B要无条件的配合。

    情况二的商业生态大都属于品牌商的霸凌供应商行为,也就是说B为了承接订单委屈求全的接受承担模具费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基本属于「不公平贸易」,这就好像批发零售商想把产品放到某连锁超商的货架上,要给超商一定的上架费的道理是一样的。

    把类似的情况放到国际贸易,也就是说A是境外企业或境外企业的代表机构或直属机构,而B是境内企业,而这样的模具分摊协议被境外政府机构掌握的时候,基本属于「补贴」。

    即便A与B都是境内且产品也行销于境内,A对于B的强迫承担模具分摊的行为,也属于境内的「不公平贸易」的定义,倘若被竞争对手刻意收集,会有一定的商业风险

    情况二的内部控制财务成本核算同情况一,但就商业风险回避来说,A与B之间应该是针对800吨之内一张产品报价单(例如每吨价格850元),而800吨之后另一张报价单(例如每吨880元),从而回避800吨内分摊30元/吨的模具费的内容。

    如果情况再复杂些,例如A从境外调模具给B,而B要做进口报关;当A要移模到境内C公司或再复运出口到其他国家,就会产生所有权、保管责任、风险转移的种种问题。

    过往模具都是生产企业的问题比较多,然而现在有很多的商贸企业本身就具有一定实力,只是专注在产品研发与行销上,而把生产、制造与装配交给别人(例如苹果)。

    所以,模具对很多企业来说,是一个很烦人的问题。

    作者
    • 齐至德(DALE CHI) 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专长与熟悉领域:内部控制与内部稽核;国际贸易业务合规;国际反倾销应诉;成本管理;企业IT应用发展;台湾股票IPO。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