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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给临时工的钱到底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税?

李志远 / 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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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
  • 工资薪金
  • 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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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关键点是该临时工与公司间是否有劳动关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

    “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李志远-远见

    作者
    • 李志远 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会计学、MBA、工程硕士导师,擅长建筑财税。
      微信公众号:远见财税(yj1381038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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