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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留抵税额的处理

魏春田 / 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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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抵税额
  • 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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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听了小明的回答,老王一肚子的烦恼顿时烟消云散了。

    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老王决定将自己的公司搬到省会去,但是公司要搬迁,涉及到很多问题,其中留底税额怎么处理一直让老王非常烦恼。

    去年听说原材料要涨价,老王老王囤积了大量的原材料,这样企业的进项税额也增加了不少,有好几百万。

    现在要搬迁走了,在当地要办理注销。公司一旦注销了,留抵税款是不是也会被一起注销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公司的损失可就大了。

    于是老王忧心忡忡地找到了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小明,将自己的烦恼一股脑地倾诉给了小明。

    听了老王的烦恼,小明说,你大可不必烦恼。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 )规定,你们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异地搬迁,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确实需要在当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迁到省会后再重新办理税务登记。但留抵税额不会因为税务登记的注销而一起被注销掉。因为按规定,在迁入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你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具体的程程序是,由迁出地的税务机关核实增值税留抵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传递给迁入地税务机关,迁入地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你公司就可以继续申报抵扣。

    听了小明的回答,老王一肚子的烦恼顿时烟消云散了。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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