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还是施工企业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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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是对排放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而征收的一种税。
某房地产公司A,请施工企业B建设楼盘,规划面积10000平方米,2020年9月建筑2000平方米,该建筑施工时设置了边界围挡,对挖土方等易扬尘物料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覆盖,同时对运输车辆设置了机械冲洗装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房地产公司还是施工企业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是对排放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而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第一条规定:排放的扬尘、工业粉尘等颗粒物,除可以确定为烟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炭黑尘的外,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本例中,直接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为B,为环保税纳税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