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利用税收洼地、持股平台等进行股权转让的筹划已经不新鲜了,但是作为上市公司这样子明确公告,活生生的现实案例,尚属少见。公告后,后续进行实际收购申报纳税时,我们继续关注税务机关的意见。
公告原文详见: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