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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简单而让人发晕的税款抵扣问题

魏春田 /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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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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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老王是一个混业经营企业的老板,最近被会计的事闹得头疼。会计说累得受不了,老王以为会计想加薪,于是给会计加了薪。会计却说,自己压根不是为了加薪,而是因为工作太累了。

    老王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累?别的企业跟我们一样,规模甚至比我们还大,会计也没有累成这个样子。

    问来问去终于问明白了。原来会计在核算增值税的进销项时,担心会违反税法规定,所以是逐笔计算,与销项税额一一对应,不敢稍有差池。

     

    而作为混业经营的企业,既销售货物,也提供报务,既有13%的销项税,也有9%和6%的销项税;其进项税额既有13%的,也有9%的,还有6%的。如果企业规模小,一一对应进行核算还能应付得了,但是老王的企业规模不小,每个月的进销项成千上万,要做到一一对应,真是会累死人的。

    对于是否需要核算到如此精细的程度。老王当然是不知道的,于是老王找到了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小明。

     

    听了老王的来意,小明说,会计这样做的确实有点小题大做了。

    按现行税法的规定,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销项税额肯定是要分别核算的,6%就是6%,9%就是9%,13%就是13%。分别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将所有的销项税额相加,就是这个企业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没有必要逐笔对准其所对应的销项税额,更何况,这么大的量,怎么可能对得出来?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就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并没有求进项税分别抵扣。因此,不用区分税率是否相同,可以合并一起进行抵扣。

    听了小明的解释,老王握着小明的手说,你可帮了我的大忙了,真是太谢谢你了。

    魏春田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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