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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关于小微企业的概念

魏春田 /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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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微企业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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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经常有人会提到小微企业,说小微企业对GDP、就业、税收等等所做出的巨大贡献,而在货款、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价面临的诸多困难,呼吁要为小微企业纾难解困,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什么是小微企业,大多数人是含糊不清的,似乎知道,具体说却又说不清楚。其实这不怪大家,关键是各种规定对小微企业都是各唱各调,各说各话,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就税收而言,在增值税上没有小微企业的概念,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其标准是年销售额500万。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下的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才有资格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微企业。有雇佣人数、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三个标准。即雇佣的人数在300人以内,资产总额在5000万以下,纳税所得额在300万以下,企业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是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微企业,才有资格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残保金上小微企业是指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小微企业自2020年开始,暂免征收残保金。

    社保费上讲的不是小微企业而是中小微企业。此次疫情爆发,对社保费由企业承担缴纳部分采取免征和减征的缴费优惠。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保费。中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由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

    印花税上的小微企业,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判定的小型与微型企业,不包括社保费上的中型企业。符合规定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魏春田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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