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要不要缴纳环保税?这个问题还关系土地增值税
导读
很多地区要求,施工的环保税由房企缴纳,羊毛出在羊身上,即使由施工企业缴纳,也会通过税金转嫁由房企承担,房企也就默认了。然而,既不符合税法规定,也增加了房企的土增税负。
为什么说施工扬尘噪音环保税应由建筑企业缴纳,而非房企缴纳?首先,我们看税法如何规定: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何谓直接排放?制造企业自炼钢企业购进钢材,排放主体毋庸置疑。然而,将制造企业替换为房企,炼钢企业替换为建筑企业,房企自建筑企业购进建筑服务,谁是噪音扬尘直接排放主体就分不清了。直接排放主体是建筑企业,由此纳税人是建筑企业,而非房企,毋庸置疑。
再有,从立法目的上,环保税的征收,既有补偿环境治理成本的目的,亦有鼓励投资降低排污目的。纳税义务人通过权衡先进设备投资、生产工艺调整等成本,和减少排放节约环保税的收益,利用市场机制降低企业排污水平,从源头上、事前改善环境问题。国家宁可一分环保税不收,换来清洁生产。
一旦规定房企缴纳环保税,建筑企业有何动机降低排污水平?花精力花价钱,为房企减少环保税做嫁衣?有人讲可以通过合同约定作转嫁,这种调节机制过于复杂、技术、门槛过高。不谈环保税,在谈判、合同起草时能统筹税收要素的就已经是业内翘楚了。法律的制定,不仅要明确结果,更要给出可行的实现道路。
然而,很多省市税务局甚至发文,明确由建设方——房企缴纳环保税。纳税义务人是最基本最基本的税制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设立,然而地方税务局发的文件,连地方性法规级别都达不到,却作出与《环境保护税法》完全相左的规定。在基本的税法问题上,不容任何妥协,否则谈何税收法定,依法治国呢?
一旦行政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法院直接对这些不合法文件不予采用,而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直接判决税务机关败诉,向施工企业征去吧。
最后,房企缴纳的环保税,在土增中无法加计扣除20%。而由建筑企业缴纳,通过增加工程价格由房企全部或部分负担,可以加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