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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与税收(七)"非接触式"办税费

魏春田 / 202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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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接触式
  • 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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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为防止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聚集导致感染,近期,税务机关推出了“非接触式”办理税费的方式。

    新型冠状肺炎最大特点是其传染性极强,飞沫、接触都能引起感染,因此,不扎堆,不接触是预防的最好办法。为防止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聚集导致感染,近期,税务机关推出了“非接触式”办理税费的方式。所谓非接“触非接触式”办理税费,简单一点来说,就是纳税人尽量不要到税务机关的服务大厅,尽量通过网络来完成自己涉税事项的办理。

    关于“非接触式办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中,首先明确了网上办税的事项,也就是说凡明确在网上办理的事项,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到服务大厅办理;其次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税务总局发布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拓展丰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实现更多业务从办税服务厅向网上转移;第三,税务机关也将进一步优化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网上办税缴费平台,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的“掌上办税”便利。第四,税务机关进一步强化12366等线上税费咨询服务。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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