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王的税之惑~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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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听了,握住小明的手,激动的说,兄弟你可帮我解决大问题了。
老王来找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小明。
看见眉头紧锁的老王,小明问,又出什么事了?看你愁容满面的样子。
老王说,企业的生产地方与城里有一段距离,为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不便的问题,企业新购进了一辆大轿子车,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一早一晚发两趟班车,每人收费三元。这不刚好一个月,到申报期了,对收的这些车费是否要申报纳税,会计也吃不准。有的说要交,有的说不交,搞得老王也没了主意。想来想去,还是找找税务局的人问问,这样心里就踏实了。另外还想问问,购买大轿子车取得的进项发票能否抵扣税款?
听了老王的问题,小明说你别着急,我一个一个回答你的问题。
关于收的车钱是否要申报纳税的问题,答案是不需要交税。2016年营改增时,财政部与税总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该通知第十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不用缴纳增值税。
关于购进大轿子车的进项发票能否抵扣税款的问题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不仅如此,班车发生的加油费、维修费等由于属于集体福利性质,也不得抵扣增值税。但是如果变专车用为混用车,比如大轿子车除了每天接送员工外,也负责拉送货物等,按规定就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了。
老王听了,握住小明的手,激动的说,兄弟你可帮我解决大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