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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小微企业,你的税负已经不高了,别再偷税漏税了!

郝守勇 / 20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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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微企业
  • 企业税负
  • 偷税骗税
  • 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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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案列

    甲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也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平均每月销售额8万元,能够享受到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而且也能够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年所得100万元以下企业所得税负5%的优惠。

    增值税=0元

    企业所得税=96万元*25%*20%=4.8万元

    由此看出,甲公司即便是没有任何成本费用,一年96万元全部是利润,企业所得税也就是4.8万元。

    整体税负率=4.8万元/96万元*100%=5%

    提醒

    2019年是近40年来减税降费力度最大的一年;

    2019年是近10年税务监管最严的一年,也是未来10年监管最松的一年;

    2019年企业进入强制规范的时期,未来3-5年属于财务合规改造年,3-5年以后绝大部分企业都会走向规范,所以那个时候你再不规范,成本会很高!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作者
    • 郝守勇 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从事财税培训与一线实践20余年,担任多年大型企业财税顾问,现任济南天虹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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