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改】已获通过的众议院版税改方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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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个人所得税税率及档次,废除了许多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特殊扣除/抵免项目,个人替代最低税和遗产税也被废除。
当地时间周四(11月1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众议院版本的全面减税方案,这意味着美国1980年代以来最重大的税法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接下来,美国参议院还将通过参议院版税改法案。此后,参众两院的法案将不断协调以形成并通过一个相同版本的法案,最终递交总统签署,将法案上升为法律。虽然这条税改立法道路充满挑战,但特朗普政府仍希望在2017年圣诞节前完成这一过程。
美国税改参众两院方案对照表
已获通过的美国众议院税改法案中个人税及商业税改革要点如下:
◊ 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5%降至20%,低于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自2018年1月起生效。
◊ 引入新的复杂的“穿透”企业(即:个体经营者、S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合伙企业)税收规则。根据该规则,“穿透”企业“合格经营所得”的适用税率将从现行最高达39.6%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降至极具竞争力的25%。
◊ 对2017-2022这五年内发生的资产投资成本100%费用化,但不包括房地产。
◊ 利息费用的限额为利息、税项、折旧和摊销前利润(DBITDA)的30%。此规则源自OECD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BEPS)第4项行动计划。目前的收益剥离规则被废除,但房地产和小型企业可免于适用。
◊ 每年的净经营亏损结转限额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90%,并可向后无限期结转,基本废除向前结转。
◊ 对附带权益的优惠待遇引入一个三年持有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