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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财务划分不当影响税收?

马昌尧 / 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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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招待费
  • 业务宣传费
  • 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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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要准确的把握企业“礼品”的赠送形式与方式以及费用归纳时口径的确认,因为它会直接影响到我们企业所得税前的费用扣除比例,从而影响我们企业的税收缴纳。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同的业务活动,都将会产生出不同的税收缴纳行为,然而,我们财务人员在业务核算处理的时候,由于理解的不同与税收政策把控的尺度不全面,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税收负担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和大家讲讲这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如何正确划分才能减少企业税负

    一、两项费用的概念

    (一)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二)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而发生的招待形式多种多样,特别是随着现在社会的物质、精神生活的日趋丰富,招待也了出现多种多样的形式,如请客、送礼、娱乐、安排客户旅游等。

    二、两项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比例

    (一)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

    1、化妆品制造与销售行业: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30%

    2、医药制造行业: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30%

    3、饮料制造行业(不含酒类制造):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30%

    4、其他行业: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

    (二)业务招待费

    所有行业: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0.5%,发生额的60%

    三、两项费用使用的共同之处

    两项经营活动,都有赠送客户、业务对像“礼品”事项的发生。

    四、两项费用列支方式对税收的影响

    通过以上概念、扣除比例、共同之处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

    1、如果我们将印有企业商标或LOGO的礼品赠送给业务对象,财务人员在核算处理时列入了业务招待费,很显然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比例就只有0.5%(发生额的60%)。如果财务人员把赠送给客户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作业务宣传费列支,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在所得税前的扣除比例就是15%或30%,这个差异是不言语的。

    2、如果我们将外购的礼品赠送给客户,而财务人员在财务核算时作为业务宣传费列支,则存在一定的纳税风险,很有可能会被税务稽查部门核定为业务招待费。很显然也是因为所得税前的扣除比例差异原因,需要调整。

    因此,我们在开展业务宣传与业务招待时,要准确的把握企业“礼品”的赠送形式与方式以及费用归纳时口径的确认,因为它会直接影响到我们企业所得税前的费用扣除比例,从而影响我们企业的税收缴纳。

    马昌尧

    作者
    • 马昌尧 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筹划师、成本分析师。
      曾服务于五强集团、晟通国际、华泰重工、兰天集团等知名企业。
      现任富兴集团财务总监、昌尧财税工作室负责人、乐上财税网、高顿财经网实战讲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管理经验和宽广的知识面,财税培训专家。演讲和培训倍受好评,是少数【实践】和【理论】兼具的优秀名师。
      公众微信号:ChangYao_Jia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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