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讲解讲义(五)(您分清楚了吗?)
1.不征税收入:通俗的说不属于征收范围,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法律上规定不予征收的项目。实务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是否备案。
2.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但是给予“优惠政策”,可以要备案。
二、税前扣除政策不一样
1.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应进行纳税调整,包括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和不得税前扣除资产的折旧或摊销额,应在纳税申报表的不同行次分别做纳税调增处理。
2.免税收入对应的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一句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两码事,一个是不属于征收范围,所有不能税前扣除其对应成本,一个是优惠政策,可以税前扣除其对应成本。
一、注意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不同性质。
1.不征税收入:通俗的说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实务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是否备案。
2.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增值税应税收入,但是给予“优惠政策”,可以要备案。
二、进项税额扣除政策不一样
1.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比如企业的存款利息属于不征税收入,但是存款发生的手续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
2.免税收入,对应的支出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句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两码事,一个是不属于征收范围,其进项税可以抵扣,一个是优惠政策,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一、为什么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税前扣除(进项税额抵扣)处理不一样
因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性质不一样,一个是“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征收范围,算所得就不能算其成本;一个是“流转”税,我国采用购进法,属于免税,就不能在流转环节中产生抵扣,所以免税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二、不要混了,直说一个例子
【例】政府补助按规定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其对应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但是用企业所得不征税的政府补助,购进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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