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实务、会计核算和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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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01、简易计税8个最容易问的问题
1.没有规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计税项目,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提供简易计税项目,也是自行开具专票,不需要去税务机关代开;
3.简易计税项目本身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接受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取得简易计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5.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时,适用3%或5%征收率开具普票或专票;
6.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7.仅有简易计税项目,其应纳税额也可用税控系统维护费抵减;
8.一般计税方法是销项税额,简易计税是应纳税额。
02、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账务处理
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1.一般纳税人发生简易计税业务时
借:银行存款等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简易计税差额征税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
3.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4.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缴后税额)
贷:银行存款
附: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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