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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您揭开建筑业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神秘面纱"

马昌尧 /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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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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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营改增后建筑业的发票该如何开具?今天昌尧讲税就带您来一起梳理一下。

    自从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以来,2016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

    自以上两个文件颁布以来,各财税专业人仕都对建筑业发票的开具进行过研究和探讨,昌尧讲税也是时常接到建筑业学员的咨询,营改增后建筑业的发票该如何开具?今天昌尧讲税就带您来一起梳理一下。

    一、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允许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同时存在?

    根据36号文(附件二)的相关规定,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可根据不同的建筑服务形式选择计税方法,以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方式、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其他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因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可能发生多个建筑服务行为,所以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可就不同建筑服务应税行为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就会出现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同时存在的情况,是符合政策规定的。

    根据36号文相关规定,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案例:明达建筑企业有一个在2016年4月30日前承建的老项目A与2016年5月18日承建的新项目B,A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不影响B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二、建筑企业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缴纳营业税,尚未开具建安发票的如何补开发票?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建筑企业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应将缴纳营业税的完税凭证留存备查,并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xxxx”字样。纳税申报时,可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月,以无票收入负数冲减销售收入。

    案例:2016年5月,建筑企业开具一张价税合计为80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该笔建筑业服务收入已于2016年4月在地税机关申报营业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未开具发票”列,填报销售额-77.67万元[-80/(1+3%)],填报销项(应纳)税额-2.33万元[-80/(1+3%)*3%]。

    三、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果建筑企业在机构所在地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如持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办理报验登记的,回机构所在地开具发票,不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重新购买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如超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最长有效期180天的规定期限,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办理税务登记的,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重新购买税控设备,领取开具发票。

    发生上述业务的自开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

    四、建筑企业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信息较长、较多,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票面栏次无法满足开具需求的,如何填写?

    建筑企业纳税人根据业务需要,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明的信息较多,发票票面无相应栏次的,可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

    带您揭开建筑业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神秘面纱"

    五、建筑业在为不同性质单位提供建筑服务时,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如何填列?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逐项、准确填列,不得漏项。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当接受建筑服务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时,购买方信息栏内容应填写齐全,不得漏项;当接受建筑服务方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时,应填写购方名称、地址,其他项目可不填;当接受建筑服务方为其他个人时,应填写购买方名称,其他项目可不填。

    六、建筑企业机构所在地开具异地工程项目发票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提供建筑服务的建筑企业,在机构所在地自行开具或者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七、建筑企业工程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马昌尧

    作者
    • 马昌尧 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筹划师、成本分析师。
      曾服务于五强集团、晟通国际、华泰重工、兰天集团等知名企业。
      现任富兴集团财务总监、昌尧财税工作室负责人、乐上财税网、高顿财经网实战讲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管理经验和宽广的知识面,财税培训专家。演讲和培训倍受好评,是少数【实践】和【理论】兼具的优秀名师。
      公众微信号:ChangYao_Jia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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