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不影响利润,是个弥天大谎吗?
在地铁上看了马靖昊老师的文章《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企业缴完增值税后,要多缴所得税》,差点没把我笑喷。
我认为,马老师根本不理解会计和税法。
马老师说:如果企业缴纳增值税100万元,由于增值税价外核算,这100万元在账上并没有影响到企业利润,但是,100万的现金流出了企业,结果必然导致企业减少了100万的利润,在现行体制下,增值税不能税前扣除,没有抵减企业的利润,这样根据利润表计算的所得税就多交25万。
我也举个例子吧,这个业务实际上是这样的:如果把增值税放进利润表的话,那么相应的收入成本也不是这个数字了。
比如说:
收入200万,成本结转了100万,当然这都是不含税的,那么实际上这个业务的增值税应该缴纳17万,利润100万。
同样还是这个业务,按照马老师的理解,如果可以税前扣除的话,其实收入将变成234万,成本117万,税前扣除17万,利润依旧是100万,实际根本没有任何变化。因为你在收入成本中早已经把增值税扣除了。所以说,增值税本身,并不影响利润,也不会有什么多交所得税的说法。
马老师您只想着单纯把增值税放进损益表做税前扣除,是不是您想问题太简单了。您不知实质上增值早已被扣除了?
好吧,下面我们在仔细研究一下为什么要这样。
每个涉及过财务的人都知道,很多公司对于每个月交多少的增值税可能都有规划,根据通常的税负率,利用进项发票进行相应的调节。先不说影响不影响利润,但是交出去的,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啊。
那么,税法中说,增值税不影响利润。是个弥天大谎吗,是在扯淡吗?
不是,肯定不是。
税法中说的增值税不影响利润,指的是增值税本身不影响利润表。而不是影响业务。但凡有业务发生,利润表就会发生变动。相关的收入成本,总要是记入损益的。相对应产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要记入损益表。要不然,要损益表也没什么意义了。
有人还会问,那营业税金及附加都记入损益表中了。我想说,这不废话吗,他们完全不是一个性质的,这就是价内税跟价外税的区别好吗,收入中本身就含着消费税和营业税,当然要在损益中把他们扣掉。
还有人问城建税、教育附加等是以增消营为基数计算的。是的,那又如何呢,你如果问为什么以增消营为基数,那我也无能为力,这是国家的宏观政策,我还想问为什么增值税是17%,而不是20%?或者1%多好?
你们的老板只知道钱流出去了,那是现金流,那是流水账,那不是权责发生制的会计。
每个月增值税的支出,肯定是影响现金流的,但是现金流不等于利润啊。要不然还要利润表干什么呢。
08年金融危机,很多国际的跨国企业破产的时候,利润表都是相当漂亮的,可是现金流断了。
也有很多企业连年亏损,就从来没盈利过,但是照样运转的风生水起。你们的老板有没有问过你们,咱们公司从成立到现在就是一直亏损,为啥咱银行里还有那么多钱,为啥还活着啊。
所以说,这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记账方式导致的。所以,我们引入现金流量表来弥补损益表的不足,而且现金流量表的附表,不就是通过净利润进行调整嘛。
马老师说:增值税是最无耻,最狡猾,最欺骗,最苟刻的税,以价外税的形式玩价内税之实。政府通过“代收代缴”将税收风险转移给了企业。
呵呵。
不敢说是不是最无耻,但是除了国家和政府,谁会喜欢税收呢,各个企业都详尽办法避税,或者税收筹划。至于什么代收代缴的风险,想都不用想,税收的风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政府身上吧,政府是收益人啊。没有税收,国家的财政收入又怎么来呢。价外税的意思,不是说就不交税了。所有人的常识都知道,买东西要交税。增值税也一样,对于企业来说是对增值额征税,并不代表着,税就不交了。当然在商品交易中,最终的消费者,才是负担者。
价外税的好处,就是将价格和税进行分离,分离的原因是因为便于计算。要不然你怎么算增值额呢,税法和会计是有差异的,难道你要每个月底把所有的产品全部重新算一遍它增值了多少吗?
所以,这就是增值税的精妙之处,以避免重复征税。又能对购销单位进行互相制约,有利于监督、稽核和管理。
至于说很多小企业,小作坊公司,你自己的会计核算都不健全,你根本就没按照会计准则来做账务处理,你只是为了应付税务做收付实现制,你甚至还搞两本内外账,那你还有什么资格来谈会计和税法呢?
最后,在从现在的体制来说。现在全球大部分都在使用权责发生制,而且增值税在全球甚是流行,中国已经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虽然不管是税法,还是会计准则,都有其不合理之处。但是,这就是游戏规则,而且也算是目前最好的规则。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他们是相辅相成的,权责发生制下,损益表有效的反应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其实它也不能完全正确的反应企业的经营利润,因为很多是基于会计估计。
这三张报表,或者说四张报表,只是各自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企业的状况,各有各的职能,要综合运用,全面看待,才能对企业的财务战略和管理作出有效的决策。
而不要简单的认为花钱了,利润就少了,您的应付账款这么多,那您干脆别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