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的营改增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公布保险业的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笔者参考现行的营改增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附件1)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面对即将来到的营改增,保险公司该做些什么?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保险业(大类代码68)与货币金融服务(大类代码66,主要代表银行)、资本市场服务(大类代码67,主要代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其他金融业(大类代码69,主要代表信托公司)共同组成金融业(门类)。
我认为,营改增在向金融业推进中,与银行、证券公司相比,保险业遇到问题会最多。因为,目前的保险公司经营项目(产品)太多,这也是很多机构、专家很少谈论保险业营改增的一个原因。
一、保险业营改增的猜想
1、税率:6%。
3、其他:与其他增值税纳税人相同。
二、营改增对保险企业的影响
1、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特别是在试行营改增的初期,管理成本提高更加明显,如人员培训、核算系统的改造、保费率的精算、保险合同的修改等。
2、税收风险加大。由于增值税是以票管税,发票风险至关重要。营改增后,合理的进项税额能否充分抵扣,取决于对取得发票的管控,如果应取得专票没取得,或取得专票的过程不当(如虚开),进项税额便得不到抵扣。开具增值税发票更是如此。
3、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经营费用主要项目——佣金支出无进项税可抵。
总的来税,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营改增的初期。
三、面对即将到来营改增,保险公司应尽快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税收内控制度
尽管目前各大保险公司的税收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很健全,但大部分是建立在营业税管理的基础上,由于增值税税收管理与营业税管理差距较大,如果管理不善,税收风险是巨大的。税收风险主要表现在:
1、取得发票的规定多。
2、抵扣税款手续复杂。
3、发票管理、开具制度严。
4、税收会计核算过程复杂。
建议: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应在总公司、省公司层面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增值税申报、统一进行发票管控。特别是对接收虚开发票的控制。
(二)培训财会、营销人员
营改增政策出台后,必须组织对包括财税岗位人员和一线营销人员的增值税税收政策培训,加深一线营销人员的增值税概念,辅导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票证的报销流程和时限,认识增值税法规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性。
(三)调整会计核算系统
增值税会计核算比营业税会计核算复杂。营业税会计核算需设置一个“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二级科目。增值税会计核算一般应设置四个二级科目,分别为:“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和“简易征收增值税”。同时,在“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借方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栏目,在贷方设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栏目。
准备内容:修改会计核算制度、调整核算系统、调整发票开具系统。
(四)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供应商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税务局代扣3%征收率的专业发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因此,公司应首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设备、大宗材料供应商。
说明:由于营改增新政即将推出,在营改增政策出台前本公众号暂停编辑《营改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