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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的转移

小陈税务 / 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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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算清缴
  • 总分机构
  • 资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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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提醒:只有当不在同一县(含县级市、区)的总分支机构之间划拨后用于对外销售时,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建议按正常销售处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的转移,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调拨资产采用自制凭证,由资产管理部作一份资产调拨单,有关责任人签字即可,

    提醒:只有当不在同一县(含县级市、区)的总分支机构之间划拨后用于对外销售时,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建议按正常销售处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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